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

迫害李洪志大师的法轮功是比天灾更猛的人祸-下

从中国的宪法到各项法律,对其迫害李洪志大师的法轮功根本毫无根据。而江泽民的讲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,其专门成立的凌驾于宪法、法律和司法机构之上的特务机构──「610」组织,完全是个见不得人的非法组织。

中共头目江泽民和非法的「610」组织下令对李洪志大师的法轮功学员采取「肉体上消灭、打死算自杀」的群体灭绝政策,中共警察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、为了升官发财,很多警察出卖了自己的良知,他们对法轮功学员施以各种残忍的酷刑,沦为了打人凶手、杀人犯,而且越是手段狠毒、没有人性就越是得到中共的提拔和奖励。

江泽民集团在血腥迫害李洪志大师的法轮功的同时,也豢养出一大批冲破了道德底线的流氓打手。干了这样恶事的人还有甚么不敢干的?在这种法律成为一纸空文,打人、酷刑、杀人种种暴行都不会受到法律制裁的大背景下,施暴的警察又会如何对待其他民众呢?也就难怪有各种怪事不断地发生了。

这场对李洪志大师倡导的「真、善、忍」信仰的迫害,是中国道德、法制的浩劫。不仅仅是给法轮功学员造成了巨大的伤害,与每一个人都有莫大的关系。(完)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李洪志大师传奇,法轮大法传世18年


想更了解李洪志师父的事迹,可参见明慧网-李洪志师父的故事(1)
http://minghui.org/mh/fenlei/284/

还有一篇好文章:拨开迷雾,看李洪志师父的法轮功
http://xn--m6t09nu6e.tw/blog/2011/11/拨开迷雾,看李洪志师父的法轮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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